桃園市游姓男子和女友交往5年,在熱戀期間,用手機拍了女友5千張私密照及3部影片,二人去年分手後,女友控告游偷拍及恐嚇「手機送修,會不會外流不知道」。檢察官偵辦時,游姓男子否認偷拍,聲稱都是經女友同意,檢察官檢視照片,發現女友都是面對鏡頭注視,臉部線條柔和或略帶微笑裸身相見,認定並非偷拍。游姓男子也承認拍了女友以助性用品自慰的影片,但已刪除,並未外流,二人分手後他一直想挽留女友,才傳簡訊「希望復合」,並未傳恐嚇簡訊,檢察官檢視簡訊,也只有「我真的想挽回你、看來不可能了」等,並無威脅裸照外流的內容,認定不構成恐嚇,今天對游不起訴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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